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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受条款
欢迎光临国培商务。国培商务根据以下服务条款为您提供服务。这些条款可由国培商务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国培商务服务公约(以下简称本“服务公约”)一旦发生变动, 国培商务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公约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公约。您可随时造访 http://www.tradesky.net查阅最新版服务公约。此外,当您使用国培商务的特殊服务时,您和国培商务应遵守国培商务随时公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指引和规则。
您在使用国培商务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服务公约。如您不同意服务公约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国培商务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国培商务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服务公约各项内容,包括国培商务对服务公约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国培商务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2.服务说明
国培商务目前由其产品组合,向用户提供存取丰富的网上资源的诸多服务(以下简称“服务”)。除非服务公约另有其它明示规定,增加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所推出的新产品,均受到服务公约之规范。您了解并同意,服务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对于任何用户通讯或个人化设定之时效、删除、传递错误、未予储存或其它任何问题,国培商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国培商务保留不提前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为使用服务,您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您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3.您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依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以下简称“登记资料”);及随时更新登记资料,确保其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或者国培商务有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国培商务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并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使用服务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国培商务无须对任何用户的任何登记资料承担任何责任,包括鉴别、核实任何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适用性及是否为最新资料的责任。
4.国培商务隐私权政策
您提供的登记资料及国培商务保留的有关您的若干其它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的法律和《隐私权政策》之规范。
5.用户账号、密码及安全
完成服务的登记程序之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账号。维持密码及账号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您应对所有用您的密码及账号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a)您的密码或账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它任何安全问题时,您将立即通知国培商务;且 (b)每次上网完毕,把您的账号关掉。如您未能依前述规定行事,对于任何人利用该密码及账号所进行的任何行为,您应负完全的责任。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国培商务不承担也无法承担任何责任。
6.用户行为
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b.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c.冒充任何人或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国培商务主管、论坛领袖、主持人,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d.伪造标题或以其它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以伪造经由服务传送之任何内容之来源;
e.将依据任何法律或合约或法定关系(例如由于雇佣关系和依据保密合约所得知或揭露之内部资料、专用及机密资料)知悉但无权传送之任何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f.将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专属权利(以下简称“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g.将任何广告信函、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滥发信件"、“连锁信件”、“直销”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惟专供前述目的使用之区域(例如购物室),按照有关适用指引或规则进行的行为不在此限;
h.将设计目的在于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之计算机病毒(包括但不限于木马程序(trojan horses)、蠕虫(worms)、定时炸弹、删除蝇(cancelbots)(以下简称“病毒”))或其它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任何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i.破坏正常的对话流程、造成荧屏快速移动,或使服务其它用户无法输入,或对其它用户参加即时交流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j.干扰或破坏服务或与服务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k.跟踪或以其它方式骚扰他人;
l.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任何适用的当地、国家和国际法律,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或深圳交易所颁布的规则或法规或任何国家的或其它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或NASDAQ,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则;或
m.未经合法授权而截获、篡改、收集、储存或删除他人个人信息、电子邮件或其它数据资料,或将获知的此类资料用于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您已认可国培商务未对服务内容加以任何事先审查,对用户的使用行为也无法进行全面控制,您使用任何内容时,包括依赖前述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时,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国培商务。但国培商务及其指定人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虑,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服务提供的违反本条款的或其它引起国培商务反感的任何内容。您了解并同意,国培商务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基于诚信为了以下目的或在合理必要范围内,认定必须将内容加以保存或揭露时,将加以保存或揭露:
(a)遵守法律程序;
(b)执行服务公约;
(c)回应任何第三人提出的权利主张;
(d)保护国培商务、其用户及公众之权利、财产或个人安全;或
(e)其它国培商务认为有必要的情况。
您了解并同意经由服务之技术处理及传送,您提供的任何内容,可能
(a)经由各个网路加以传送,且
(b)为了符合及配合连线网路或装置之技术要求而进行改变。
7.国际使用之特别警告
您已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同意遵守当地所有关于网上行为及内容之法律法规。您特别同意遵守有关从中国或您所在国家或地区输出信息之传输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8.在国培商务张贴的公开信息
(a) 在服务公约中,“服务公开使用区域”系指一般公众可以使用的区域。
(b) 您同意已就您于服务公开使用区域及服务其它任何公开使用区域张贴之内容,或包括照片、图形或影音资料等内容,授予国培商务全球性、免许可费及非独家的使用权,国培商务可以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服务目的,将前述内容复制、修改、改写、改编或出版,对于照片及图形资料的上述使用,仅为张贴该照片或图形于服务之目的而为之。在您将前述内容放入服务期间,使用权持续有效;若您将前述内容自服务中删除,则使用权于删除时终止。
(c) 您同意已就您于服务其它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其它内容,授予国培商务免许可费、永久有效、不可撤销、非独家及可完全再授权之权利在全球使用、复制、修改、改写、改编、发行、翻译、创造衍生性著作,及/或将前述内容(部分或全部)加以散布、表演、展示,及/ 或放入利用任何现在已知和未来开发出之形式、媒体和科技之其它著作物当中。
9. 赔偿
由于您通过服务提供、张贴或传送之内容、您与服务连线、您违反服务公约、或您侵害他人任何权利因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国培商务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高级职员、代理人、品牌共有人或其它合作伙伴及员工,并使其免受损害。
10. 禁止商业行为
您同意不对服务任何部分或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11. 关于使用及储存之一般措施
您承认关于服务的使用国培商务有权制订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将保留电子邮件信息、所张贴内容或其它上载内容之最长期间、服务一个账号当中可收发电子邮件信息的最大数量、服务一个账号当中可收发的单个电子邮件的大小、国培商务服务器为您分配的最大磁盘空间,以及一定期间内您使用服务之次数上限(及每次使用时间之上限)。通过服务存储或传送之任何信息、通讯资料和其它内容,如被删除或未予储存,您同意国培商务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您亦同意,长时间未使用的账号,国培商务有权关闭。您也同意,国培商务有权依其自行之考虑,不论通知与否,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
12. 服务之修改
国培商务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您同意对于服务所作的任何修改、暂停或终止,国培商务对您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3. 终止服务
您同意国培商务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国培商务认为您已经违反服务公约的文字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账号或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国培商务亦得依其自行之考虑,于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随时终止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依服务公约任何规定提供之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国培商务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账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账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国培商务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与广告商进行之交易
您通过服务与广告商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包含相关商品或服务之付款及交付,以及达成的其它任何相关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完全为您与广告商之间之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要求国培商务承担责任以外,您因前述任何交易或前述广告商而遭受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国培商务均不予负责。
15. 链接
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国培商务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国培商务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国培商务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国培商务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责任。
16. 国培商务之专属权利
您了解并同意,服务及服务所使用之相关软件(以下简称“软件”)含有受到相关知识产权及其它法律保护之专有保密资料。您也了解并同意,经由服务或广告商向您呈现之赞助广告或信息所包含之内容,亦受到著作权、商标权、服务商标、专利权或其它专属权利之法律保护。未经国培商务或广告商明示授权,您不得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服务或软件之任何部份或全部,或据以制作衍生著作,或使用擅自修改后的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为了未经授权而使用服务之目的。国培商务仅授予您个人、不可移转及非专属之使用权,使您得于单机计算机使用其软件之目的码,但您不得(并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复制、修改、创作衍生著作、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或以其它方式发现原始码,或出售、转让、再授权或提供软件设定担保,或以其它方式移转软件之任何权利。您同意将通过由国培商务所提供的界面而非任何其它途径使用服务。
17. 担保与保证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
a. 服务公约的任何规定不会免除国培商务对造成您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您财产损失的任何责任。
b. 您使用服务之风险由您个人负担。服务系依“现状”及“现有”基础提供。国培商务对服务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包含但不限于商业销售性、特定目的之适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权利等担保或保证。
c. 国培商务不保证以下事项∶
(i)服务将符合您的要求,
(ii)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iii)使用服务取得之结果正确可靠,
(iv)您经由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它信息将符合您的期望,且
(v)软件中任何错误都将得到更正。
d. 是否使用服务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虑且自负风险,因任何资料之下载而导致的您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数据流失等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e. 您自国培商务或经由服务取得的任何建议或信息,无论是书面或口头形式,除非服务公约有明确规定,将不构成服务公约以外之任何保证。
18. 责任限制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润、信誉、应用、数据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国培商务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责任(即使国培商务事先已被告知发生此种赔偿之可能性亦然): (i)服务之使用或无法使用, (ii)为替换从或通过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商品、数据、信息、服务,收到的信息,或缔结之交易而发生的成本, (iii)您的传输或数据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 (iv) 任何第三方在服务中所作之声明或行为,或 (v)与服务相关的其它事宜,但服务公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9. 通知
向您发出的通知可经由电子邮件和普通邮件为之。服务公约或其它事项有所变更时,服务一般将向您显示此种通知或与该通知相关之链结。
20. 用户专属权利
国培商务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呼吁用户也要同样尊重知识产权。若您认为您的作品的著作权遭到侵害或您的知识产权被侵犯,请向国培商务之著作权代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 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有人之有权代理人之电子或实体签名。
2. 对您主张遭到侵权之作品或知识产权进行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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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您已充分了解做虚假指证的全部法律后果,在此前提下您保证所提供的前述资料均为合法的、正确的,并且您是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已经合法授权有权代理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您可以通过如下联络方式同国培商务联系∶ 电子邮件∶ hr9921@yahoo.com.cn
21. 一般条款
a. 服务公约构成您与国培商务之全部协议,并规范您对于服务之使用行为,并取代您先前与国培商务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在您使用相关服务、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亦应遵从所适用之附加条款及条件。
b. 服务公约及您与国培商务之关系,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您与国培商务就服务、服务公约或其它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c. 国培商务未行使或执行服务公约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d. 倘服务公约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而无效,您依然同意应依照法律,努力使该规定所反映之当事人意向具备效力,且服务公约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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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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